09/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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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ST鹏博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,公司已被罚正面临索赔

摘要:*ST鹏博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》《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》《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》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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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|肖文竹 编|深海

11月14日,*ST鹏博发布关于董事会、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。

*ST鹏博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》《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》《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》等。同日,公司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,分别审议通过了《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》《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》《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》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》《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》等。

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成员:杨学忠、张范、平新乔、肖波、关晋明、张鹏、杨毅。其中,杨学忠为公司董事长,关晋明、张鹏、杨毅为公司独立董事。

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:审计委员会,主任:关晋明;成员:张鹏、杨毅。薪酬与考核委员会,主任:张鹏;成员:杨学忠、杨毅。提名委员会,主任:杨毅;成员:杨学忠、张鹏。战略委员会,主任:杨学忠;成员:平新乔、张鹏。

公司第十三届监事会成员:马欣、徐旭辉、唐德双。其中马欣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及公司职工代表监事。

根据《公司法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聘任高明华为公司总经理,聘任余志海、成琳为公司副总经理,聘任徐战岗为公司财务总监,聘任王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,上述聘任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。

值得关注的是,2024年8月16日,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〔2024〕77号)。

经查明,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:一、*ST鹏博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。二、*ST鹏博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。三、*ST鹏博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

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、性质、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,依据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,证监会决定:一、对*ST鹏博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;二、对杨学平给予警告,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,其中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500万元罚款,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000万元罚款。此外,公司多位高管也被罚。

对此,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,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,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。凡是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期间买入,且在2023年7月17日收盘时依旧持有*ST鹏博股票的受损投资者,可以报名参加索赔。免费报名关注公号“雷助吧”(雷助码:66)进行索赔登记。获赔前无任何费用。

天眼查显示,*ST鹏博参与招投标项目48次;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97条。


AI财评
*ST鹏博近期完成了董事会、监事会的换届选举,并聘任了新的高级管理人员,显示出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和更新。然而,公司此前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、重大合同及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等问题,被中国证监会处以1000万元罚款,董事长杨学平也被处以1500万元罚款。这一系列事件暴露出公司在信息披露和合规管理方面的严重缺陷,可能对公司的声誉和股价造成长期负面影响。 从财经视角来看,*ST鹏博的治理问题和法律风险增加了投资者的不确定性,可能导致股价波动和投资者信心下降。尽管公司试图通过换届选举和高级管理人员调整来改善治理结构,但其历史问题仍需时间修复。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公司的合规改进和财务透明度,同时注意潜在的法律索赔风险。对于受损投资者,依法索赔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。总体而言,*ST鹏博的未来表现将取决于其能否有效解决历史问题并重建市场信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