蓝鲸新闻3月27日讯(记者 黄玉洁)近日,据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,现代金融控股(成都)有限公司(下称“现代金控”)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、账户管理规定,以及未按规定向检查组提供检查资料三项违规行为,被予以警告,并被处以428万元罚款。
同时,时任现代金控副总经理的李中冠,因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,因此被警告并被处以20万元罚款。
现代金控成立于2010年9月,目前注册资本为1亿元,法定代表人为于克菊。不过,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,目前现代金控有一笔逾3066万元款项尚未偿还,同时于克菊被限制消费。
事实上,去年8月,现代金控在其官方公众号宣布,正式启动IPO计划,拟定于五年内完成上市目标。为推进这一目标,集团计划投入5亿元专项资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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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财经锐评】现代金控IPO梦碎警示录
央行对现代金控的428万元罚单,暴露出其内控体系存在重大缺陷。清算管理、账户管理双违规叠加抗拒监管检查,折射出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合规经营上的典型病灶。更值得警惕的是,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实控人遭限高,3066万元债务违约与IPO宣言形成尖锐讽刺。
支付行业强监管常态化背景下,现代金控案例揭示三大行业痛点:一是部分机构仍存侥幸心理,将合规成本视为可选项;二是资本运作与经营基本面严重脱节,5亿IPO专项资金承诺在债务违约面前显得苍白;三是高管问责制落地,个人罚单20万彰显"双罚"机制威慑力。
对于拟上市金融科技企业,此案警示:合规是IPO的入场券而非加分项。当企业连基础清算管理都难以规范,所谓资本规划不过是空中楼阁。支付机构若不能筑牢合规基石,任何宏伟蓝图都将被监管重锤击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