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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远电子IPO:营收净利双双下滑 报告期累计分红1.44亿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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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《笔尖网》文/笔尖观察

  2024年6月29日,广州致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致远电子”)更新了招股说明书,公司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。

  致远电子是一家研发、生产、销售嵌入式板卡及模块、CAN-bus 总线通讯类产品、测试测量分析仪器等产品的工业智能物联企业,产品主要面向新能源汽车、光伏储能、智能制造、医疗设备等领域客户。

  《笔尖网》关注到,2023年致远电子营收净利双双下滑,且公司2023年净利润低于2021年水平。此外,公司三年累计分红1.44亿元,报告期期内持续购买理财产品,而公司此次募集资金中将有超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。

  2023年净利下滑超20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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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致远电子 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

  招股书显示,2021年-2023年,致远电子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41460.67万元、48451.54万元、47731.37 万元;同期净利润为12586.98万元、15758.05万元、12090.00 万元。由此不难发现,2023年致远电子营收同比下降1.49%,净利润同比下降23.28%,且公司2023年净利润低于2021年水平。

  致远电子在招股书中指出,2023 年公司的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47731.37 万元,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 46960.18 万元,与 2022 年度相比小幅下降,主要原因为:(1)2023 年度,受智能制造、光伏储能、医疗设备等下游终端市场整体增长速度有所下降影响,公司部分规格的核心板、隔离类产品、通信类产品等嵌入式板卡及模块产品及CAN 总线接口产品、CAN 总线数据记录仪等 CAN-bus 总线通讯类产品的市场需求有所放缓,销售数量有所下降,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小幅下降;(2)受 2023年内公司上游部分集成电路材料供应情况有所好转影响,及公司出于维持和继续扩大市场占有率考虑,公司适当降低了部分嵌入式板卡及模块产品线和CAN-bus 总线通讯类产品线产品的销售价格,导致嵌入式板卡及模块产品线和CAN-bus 总线通讯类产品线的销售均价分别同比下降 22.99%和 5.53%,致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整体有所下降。

  累计分红1.44亿元 募资补流超2亿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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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致远电子 分红情况

  招股书显示,2021年、2023年,致远电子现金分红分别为9600万元、4800万元,合计1440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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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致远电子 交易性金融资产

  此外,2021年-2023年各期末,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 7106.58 万元、3000.05万元和 0.00 万元,主要为购买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。2021年-2023年各期,公司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191.02 万元、203.68 万元和 331.57 万元,主要为公司购买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收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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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致远电子 货币资金

  另一方面,2021年-2023年各期末,致远电子货币资金的余额分别为 10559.82万元、17862.74万元和 30709.47万元,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5.51%、51.05%和 70.61%。2022年末、2023 年末的货币资金余额较上期期末同比持续增长,增幅分别为 69.16%和 71.92%。致远电子指出,主要为公司 2022 年度、2023 年度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达14956.14 万元、15874.39 万元,加上公司在 2022 年末、2023 年末均存在赎回部分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理财产品的情形,导致 2022 年末、2023 年末的货币资金余额同比持续增长。综合上述情况,致远电子在报告期内持续购买理财,2022年末、2023 年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均同比大幅增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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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致远电子 募集资金运用计划

  此次,致远电子拟募资资金8亿元,所募资金投向新一代工业智能物联产品研发项目、EsDA 平台升级研发项目、制造中心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,其中补充流动资金投入金额为21723.56万元。

  两实控人已协议离婚 靠一致行动协议维持控制权稳定性

  招股书显示,致远电子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为周立功、陈智红。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,周立功、陈智红已签署《一致行动协议》,双方分别直接持有致远电子 35.81%、31.84%的股权,且通过持有致赢投资、立功科技、广州求远的股权而间接持有致远电子 2.68%、6.63%的股权,双方合计持有致远电子 76.96%的股权,为致远电子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,致赢投资、立功科技、广州求远系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,分别直接持有致远电子 13.40%、3.14%、0.03%的股权。

  值得关注的是,致远电子在招股书中指出,自公司成立至今,周立功和陈智红(周立功、陈智红两人曾系夫妻关系,后于 2022 年 3 月 2 日协议离婚)均直接或间接共同控制公司超过 75%的股权,处于绝对控制的地位,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。

  2021 年 12 月 22 日,两人签署《一致行动协议》,并约定在持有致远电子股权期间保持在致远电子股东大会、董事会的一致行动,双方应在会议召集、提案、表决前通过友好协商、讨论等方式就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表决意见。该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至发行人上市后 36 个月。

  周立功、陈智红双方于2022 年 3 月协议离婚后,双方仍继续履行《一致行动协议》,不存在因此解除或变更该协议的情形。2023 年 10 月,周立功、陈智红出具了《承诺函》,其承诺:《一致行动协议》到期后,双方将续签《一致行动协议》,续签的《一致行动协议》在双方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均超过 5%(含 5%)期间长期有效。

  但致远电子也在招股书中表示,未来若因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且双方不再维持一致行动协议,可能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,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或经营决策效率等带来潜在风险。

  2024年3月14日,深交所向致远电子发出第三轮审核问询函,截至2024年7月16日,交易所网站尚未披露公司就第三轮问询的相关回复。《笔尖网》将对致远电子未来IPO审核进展情况保持关注。